六级工伤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六级工伤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准备工作中收到的伤害,对此,用人单 位应负医疗期满后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的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在与劳 动者进行相关补助后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呢,那么关于

六级工伤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准备工作中收到的伤害,对此,用人单 位 应负医疗期满后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的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在与劳 动 者进行相关补助后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呢,那么关于“六级工伤 单 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介绍整理出的相关内 容, 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一、六级工伤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 鉴 定为六级伤残的,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 安 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退休,用人单位不得 解 除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 基 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终止 工伤保险关系。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 下 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为: 181 6 五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 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 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 为 70 %,6 0%, 本人工资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并由用人单位 按照规 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 当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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