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产品质检站运行情况分析
县级农产品质检站运行情况分析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近
县级农产品质检站运行情况分析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我省加快实施《江 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江西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毕。各县级站也相继启动了检测工作。 都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按照省农业厅的任务和要求开展各 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检测中心运行二年来,情况怎样?农产品生 产企业表现如何?检测结果如何?取得哪些经验?存在哪些问题?分析如 下: 1运行情况 2015年省农业厅下达了各县级站定量检测任务400批次。其中:蔬菜 150批次、猪(牛)肉100批次、猪(牛)尿100批次、淡水产品50批次。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安排,目前检测品种和检测指标如下:蔬菜类共 检测13个指标(包括甲胺磷、甲基对硫磷、氧乐果、对硫磷、水胺硫磷、 乐果、三唑磷、毒死蜱、甲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氰菊酯、联苯菊酯、氯 氟氰菊酯);猪(牛)肉及淡水产品各检测2个指标(恩诺沙星、环丙沙 星),但检测方法不同;猪(牛)尿检测2个指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 多巴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