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1.2.2 组合》教案5 新人教A版选修23
高中新课程数学(新课标人教A版)选修2-3《1.2.2 组合》教案5组合数的性质1:.一般地,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个元素后,剩下个元素.因为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的每一个组合,与剩下的n m个
高中新课程数学(新课标人教A版)选修2-3《1.2.2组合》教案5 组合数的性质1:. nn 一般地,从个不同元素中取出个元素后,剩下个元素.因为从个不同元 mnmn 素中取出个元素的每一个组合,与剩下的个元素的每一个组合一一对应,所以从 mnnm 个不同元素中取出个元素的组合数,等于从这个元素中取出个元素的组合数,即: .在这里,主要体现:“取法”与“剩法”是“一一对应”的思想 证明:∵ 又,∴ 说明:①规定:; ②等式特点:等式两边下标同,上标之和等于下标; ③此性质作用:当时,计算可变为计算,能够使运算简化. 例如===2002; ④或. 2.组合数的性质2:=+. nm 一般地,从这+1个不同元素中取出个元素的组合数是,这些 组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含有元素,一类不含有.含有的组合是从 nm 这个元素中取出1个元素与组成的,共有个;不含有的组合 nm 是从这个元素中取出个元素组成的,共有个.根据分类计数原理, 可以得到组合数的另一个性质.在这里,主要体现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思想,“含与不含其 元素”的分类思想. 证明: ∴=+. 说明:①公式特征:下标相同而上标差1的两个组合数之和,等于下标比原下标多1而上标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