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红字发票)[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红字发票)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7]18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时间:2007-2-16 实施时间:2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红字发票)[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