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关于开卷考试的管理规定(试行)
软件学院关于开卷考试的管理规定(试行)近几年来,学院课程考核中开卷考试课程逐渐增多,学生对开卷考试课程重视程度有所降低,导致课程教学过程中,出现学生参与率不高、学习积极性不足、备考过程中学生以收集、复
软件学院关于开卷考试的管理规定(试行) 近几年来,学院课程考核中开卷考试课程逐渐增多,学生对开卷考试课程重视程度 有所降低,导致课程教学过程中,出现学生参与率不高、学习积极性不足、备考过程中 学生以收集、复印资料为主等现象,为改变现状,软件学院特制定如下规定。 1、开卷考试的申请 软件学院拟采用开卷形式组织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开卷考试申请 表,重点阐述实施开卷考试的原因、开卷考试课程教学过程设计方案、开卷考试试卷设 计方案,各系讨论同意后于开课学期第0周上报学院办公室。 2、开卷考试审批 学院领导班子对课程开卷考试申请进行审议,于开课学期第1周公布审议结果,审 议通过课程方可实行开卷考试,未经申请或未审批通过课程不得采取开卷考试形式。 3、开卷考试要求 (1)每学期同一班级,开卷考试课程数不超过本学期开设课程总数的50%; (2)开卷考试课程试卷首行黑体小三号字体加粗注明:学生只能携带课本和手写 课堂笔记,不得携带复印资料。 (3)监考教师严格审查学生携带开卷考试资料,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不得借阅 和传递任何资料。 (4)任课教师在首次授课中向学生说明开卷考试形式及上述两点要求。 开卷考试申请从2015年开始实施,开卷考试要求从2014-2015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软件学院 201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