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6〕104号))
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6〕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6〕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