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细则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改善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 “ 护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把减轻学生过 ” 重课业负担作为改善民生、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来抓,切实 把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细则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程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时计划认真安排教学,组织教学活 动,不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作息时间和周 课时数,并将作息时间、班级课程表、每日家庭作业通过校园网、校 讯通等途径对外公布,自觉接受家长监督。教师期初制定合理的教学 进度,学校随时监督教师按进度授课,不得为应付考试搞突击教学, 提前结束课程。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7:506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为,全天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小时。任 课教师按时下课,不得拖堂,学校不但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集 中文化课补习,更不易地进行收费集中文化课补习。 (三)、规范教师管理,教师不得在校外兼职上课 严禁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外组织学生补课或到社会办学机构举办 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辅导班、补习班兼课;不得介绍学生到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