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中专科研课题研究治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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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中专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是一种科学实验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研究规范,为使 第一条 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日趋有序化、规范化,,促进我校教育科研的发展,依据的有关 规定, 结合本校教科研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包头轻工中专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教科研课题研究。 第三条教科研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 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 育教学质量服务。 包头轻工中专 第四条教科研课题面向全校,公平竞争,确保质量。 第二章组织 包头轻工中专 第五条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教科研规划工作,制定规划、 课题指南和管理办法,审批重点课题,组织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宣传及推广重 要教科研成果。 第六条建立评审专家组,按学科划分学科评审组,其成员由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聘任。 学科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备案的各类课题的进展情况和最终成果进行评审, 并提供学术咨询服务。 包头轻工中专 第七条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是我校教科研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课 题的规划实施、备案管理,组织学术交流、推广教科研成果。 第三章科研课题常规管理 第八条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 并可以在科研课题的立项、实验、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 应在学校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备案,提供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 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 第九条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 (一)立项 1.立项时间:每学年的9--10月底 2.申报课题的条件 (1)凡属我校教职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写有课题方案,均可以向学校教科 研规划领导小组处申请立项; (2)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功能处、学科组、年级组、 备课组等)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3.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可在每年7月份向学校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索取并填写《学校 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集中评议,对意义 重大的课题可以召开立项答辩会。通过立项评议或答辩的课题即正式成为校级立项课 题,并同时在教务科备案。 4.课题立项申请表中包括应明确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课题论证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课 题研究的意义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