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燃气使用安全规定(3篇)
新建燃气使用安全规定1、未经申报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拆、改、迁、装供气管道、设施及改变用途。2、不得将燃气供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堆放物品。3、不得向供气管道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等。4、严禁
新建燃气使用安全规定(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