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系统设计
第四章 低压配电系统设计4.1 低压配电系统概述配电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
第四章低压配电系统设计 4.1 低压配电系统概述 配电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 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 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设计原则 4.2 (1)配电系统应做到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好,满足生产要求。对一级负荷应 由两个独立电源;对二级负荷一般要有两个电源,可以手动切换,在条件很困难 的情况下,允许只有一个电源。 (2)配电系统的接线力求简单灵活,便于操作维护,并能适应负荷的变化和 系统的发展。同一电压的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 (3)制定配电系统方案时,一般不考虑当一电源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停电时, 另一电源进线也同时发生故障。 (4)制定配电系统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节约基建投资,降低运行费用,减少有 色金属的消耗量。 (5)配电系统应考虑负荷的增长,预留必要的发展余地作出分期建设的规划。 配、变电所的电源进线要有适当的富裕的供电能力。 4.3 设计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4.3.1 负荷分级 按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负荷分类 我国将电力负荷按其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 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划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负荷。 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①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②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 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