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考评细则
教师工作量考评细则岗位工作量各科教师3分,全额完成工作量得满分,事假、病假不补课的,每节课扣0.1分,因公请假不扣分,给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7元。每少一次计划或总结扣0.1分。不按课程表上课查处一次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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