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江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江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保障能力,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失业工伤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江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江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 强基金保障能力,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失业工伤市级统筹实施方 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 强基金保障能力,根据《广东省条例》、《广东省条例》、《广东 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社会保险区域统筹 层次的通知》(粤府〔200l〕59号)和市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社会 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的通知》(江府办〔xx〕145号)精神,现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开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江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提 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保障能力,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二)根本目标。 xx年,全市实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健全市 和各市、区两级责任分担机制,统一政策、统一调剂、统一管理, 进一步完善待遇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金征收、管理 和使用方法,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足额发放,充 分发挥社会保险“平安网”功能,为构建和谐新侨乡作出新的奉 献。 (一)统筹的范围和机构。 江门市所辖各市、区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