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附收费标准)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利系统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加强水文收费管理工作,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