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第十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10.1 劳动安全与卫生10.1。1设计依据及标准1、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第3号令3、《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0.1 劳动安全与卫生 10.1。1设计依据及标准 1、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第3号令 3、《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卫监发(1994)第28号 4、《食品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试行)》; 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8、《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0.1。2设计原则及防范措施 1、原则 本项目设计有一套完整的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 育制度,配有专职安全员。 本设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卫生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以保证生产安全,提高生 产水平,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 防范措施 (1)建构筑物按设计规定设防雷装置,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低压系统采 用TN-S接地型式,高低压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与带电部分绝缘的外露金属部分及 金属支架均作保护接地,插座回路均设漏电保护开关。带电设备金属外壳设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