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
市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为突出法官在办案团队中的主导地位,体现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的监督和指导,落实法官直接办案、网上办案、司法公开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
市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 为突出法官在办案团队中的主导地位,体现法官对法官 助理、书记员的监督和指导,落实法官直接办案、网上办案、 司法公开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 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法官、法 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进行细化明确。 一、法官工作职责 1.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依职权调查取证; 2.就当事人提出的保全申请、管辖异议、司法鉴定申请、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事项进行审查,提请合议庭评议; 3.制作阅卷笔录,拟订庭审提纲、听证提纲,撰写审核 审理报告; 4.组织进行庭审、听证、调查活动; 5.参加案件评议,提出处理意见; 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规定程序制作审核并签 署裁判文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合议庭、赔偿 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制作审核并按照权限签署裁判 文书; 7.操作全流程网上办案,对需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要把 好质量关,确保文书质量; 8.指导法官助理、书记员做好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9.依法行使其他审判执行权力,完成庭里安排的其他工 2016-- –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