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推荐]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l、放射科某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某线辐射防护工作。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推荐]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l、放射科某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 助科主任做好某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 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 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 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 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某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 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 室、某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某线检查 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 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 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 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某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 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某线检 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 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 训档案。 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配戴个人剂量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