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工矿商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
工矿商贸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培训须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消费运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
工矿商贸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培训须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 549号令)、《消费运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特 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治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等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工矿商贸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教育培训包括三大类,分别 是主要负责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其他从业 人员的培训。 一、主要负责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的培训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消费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平安 消费治理人员平安资历培训,必须由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平安培 训机构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由安监部门发给平安资历证书。 其他消费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 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消费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应接受每年再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平安培训 机构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包 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平安作 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作业、石油天然气平安作业、冶金(有色)消费平 安作业、危险化学品平安作业、烟花爆竹平安作业、平安监管总局认定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