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厅标准化管理办法
供电营业厅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营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供电营业厅标准化建设中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及配套硬件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
供电营业厅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推进公司营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供电营 第一条 业厅标准化建设中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及配套硬件设施 的规范化管理 ,按照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相关基层单位。 第二章 供电营业厅功能分区 第三条 供电营业厅分级为A、B、C、D四类,其中A类和B 类供电营业厅应设置业务办理区(收费区)、展示区、业务 待办区、客户自助区、引导区和洽谈区,C类和D类供电营 业厅应设置业务办理区(收费区)、展示区、业务待办区。 第三章 供电营业厅功能区的标准化设施 第四条 各功能区的标准化设施一般如下。 1.业务办理区(收费区):护栏、一米线、岗位牌、工 号牌、桌旗。 2.展示区:展示板、供电服务监督栏(员工介绍栏)、 资料架、12398电话牌、95598热线固定牌、公共提醒标志。 3.业务待办区:服务(填单)台、休息椅、报刊架、饮 水机、纸杯、便民伞伞架、便民伞、意见箱、垃圾箱、多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