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
附一: 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GF-96-0205 附一: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 的含义: 1. 合同:是指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件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 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条款。 3. 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5.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 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 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 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 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 的装饰处理。 11.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 __ 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 14.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 款。 15.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 工期:协调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 数。 17. 开工时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 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 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 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 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 工程量清单:发包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时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