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连霍线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施工企业
连霍线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 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陕政法办发〔2005〕7 号)、《陕西省工程建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陕建发[2005]108号)、《建 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潼西改扩建项目所有施工单位及劳务分包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加强对潼西改扩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管理处成立潼西 改扩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 主任 管理处处长 : 副主任 管理处分管领导 :、 成员 项目组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 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支 付、工程款清欠等具体管理工作。 :() 办公室主任管理处分管领导兼 : 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 成员 管理处各科室相关人员各项目组相关人员总监办各相关人员 ,。 各驻地办高级驻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第五条 各标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工程的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标段农民工工资支付 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部必须有一名专职干事,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