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优质 职业教育资源供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的基础性工作。在中等职业学校 开展职业指导工作,主要是通过学业辅导、职业指导教育、职业生涯咨询、创新创业教育和 就业服务等,培养学生规划管理学业、职业生涯的意识和能力,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和质量 意识,为适应融入社会、就业创业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做好准备。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 善机制、整合资源,构建全方位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动员学校全员参与、全程服务,持续提 升职业指导工作水平。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学生为本原则。通过开展生动活泼的教学与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主动性,引导学生参与体验,激发职业兴趣,增强职业认同,帮助学生形成职业生涯决策和 规划能力。 (二)循序渐进原则。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水平以及学生自身实际出发,遵 循学生身心发展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三)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 职业理想,学会职业选择。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为学生就业、 择业、创业提供帮助,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创业和可持续发展。 (四)协同推进原则。职业指导工作应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融入课 程教学、实训实习、校企合作、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日常管理中,全员全程协同推进。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五条开展学业辅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结合自身特点及专业,进行学 业规划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意识与能力。 第六条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 业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职业精神; 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提高求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职业转换的适应能力, 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 第七条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学生了解就业信息、就业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求职技巧, 疏导求职心理,促进顺利就业。鼓励开展就业后的跟踪指导。 第八条开展职业生涯咨询。通过面谈或小组辅导,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咨询辅导,满 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生涯咨询服务和面向中小学生开 展职业启蒙教育。 第九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知识,了解创新创业的途径和方法, 树立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第三章主要途径 第十条课程教学是职业指导的主渠道。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特点, 在开设应有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基础上,采取必修、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开设就业指导、创新 创业等课程。持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注重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行动教学等,提高教 学效果。 第十一条实践活动是职业指导的重要载体。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开展实训实习以及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