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梅州市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梅州市市本级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加强和改善土

梅州市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梅州市市本级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促进我市市本级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依据《国 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按照节约集 约用地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 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在参考近五年实际土地供应情况基础上,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本级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对土 地的需求,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强 化土地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重大项目和乡村 振兴发展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推动梅州市本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土地储备情况,充分考虑近年土地市场需求情况,科学、 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 2、空间优化原则。加快推进东升工业园、长沙珠宝生态谷、昭华教育城建设,促 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 3、节约集约原则。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供应 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实现土 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4、有保有压原则。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向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 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倾斜。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等项目及民 生工程、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优先安排供地。严格执行《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 地目录》,禁止向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项目供地。 三、供应计划 (一)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梅州市市本级(含梅江区、高新区、梅西水库管理区)国有建设用地供 应计划安排供应总量为338.3192公顷,其中梅江区275.3192公顷,高新园区 63公顷,梅西水库管理区暂未安排供地。 (二)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我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住宅用地97.5673公顷,占供 应总量的28.83%;商服用地25.403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51%;工矿仓储用 地48.264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2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1.3229公 顷,占供应总量的18.12%(其中教育用地34.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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