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3年四川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3年四川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招考委、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
关于2023年四川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工作的通知 2023年四川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招考委、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 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原国家 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名单见附件1),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 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 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 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 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见附件2),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原集 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市、区,名单见 附件3),其基本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 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 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 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三)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 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 艰苦边远地区(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致),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