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图书资料遗失、损坏赔偿细则
四中图书资料遗失、损坏赔偿细则1. 图书遗失:如果读者借阅的图书遗失,读者需要按照图书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市场价值由图书管理员根据相关参考资料确定,并告知读者。2. 图书损坏:如果读者借阅的图书在归还
四中图书资料遗失、损坏赔偿细则 1.图书遗失:如果读者借阅的图书遗失,读者需要按照图书 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市场价值由图书管理员根据相关参考资料 确定,并告知读者。 2.图书损坏:如果读者借阅的图书在归还之前有损坏情况, 损坏程度分为轻微损坏和严重损坏两种情况。 -轻微损坏:包括但不限于书页破损、书皮脱落、书角磨损等 情况。轻微损坏的图书,读者需要按照维修费用进行赔偿,具体 费用由图书管理员根据维修需要进行估算,并告知读者。 -严重损坏:包括但不限于书页严重破损、书脊断裂、涂鸦等 情况。严重损坏的图书,读者需要按照图书的市场价值进行赔 偿。 3.赔偿方式:读者可以选择直接赔偿或者购买同样的书籍作 为赔偿。如果选择购买同样的书籍作为赔偿,需提供购买发票作 为凭证。 4.赔偿期限:读者需要在图书归还期限内进行赔偿,逾期未 赔偿的,将按照图书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罚款,并暂停借阅 图书的权利。 以上为四中图书资料遗失、损坏赔偿的细则,具体的赔偿标 准还需根据四中图书馆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1页共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