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是
签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是 上海一中院:关于续签劳动合同应否给予宽限期的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
签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