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红线区的划分方法研究——以云南省为例的中期报告
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红线区的划分方法研究——以云南省为例的中期报告本次研究旨在探讨土地利用规划中生态红线区的划分方法,以云南省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GIS空间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相
—— 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红线区的划分方法研究以云 南省为例的中期报告 本次研究旨在探讨土地利用规划中生态红线区的划分方法,以云南 省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GIS空间分析法和 实地调研法相结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云南省的自然环境特征进 行分析和实地调查,得出以下研究成果: 一、云南省生态红线区划分原则 1.生态功能重要性原则:划定生态红线区应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区 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为原则。 2.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生态红线区的划定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 完整性,避免破坏生态系统的基本结构和生态过程。 3.生态承载力原则:生态红线区的划定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 能力,保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原则:生态红线区的划定应考虑区域的社会经 济发展需求,在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 展。 二、云南省生态红线区划分方法 1.海拔高度法:根据不同海拔高度的自然环境特征,将海拔高度较 高的地区划分为生态红线区。 2.地形地貌法:根据地形地貌的自然环境特征,将山地、河流、湖 泊等自然地貌景观区域划分为生态红线区。 3.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根据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优良生态系统的需 要,将具有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的区域划分为生态红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