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一 总 则 1.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莞豪兴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的考核和监督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
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一总 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莞豪兴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的 1.1 考核和监督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股 权 激 励 执 行 监 督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按 照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设 立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 1 . 2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激励对 象的考核与实施,对董事会负责。 KPI 二人员组成 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激励对象共同提名并选出委员; 2.1 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主 2.2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任期一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2.3 有委员不再属于股权激励对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1 条至第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 三职责权限 股权激励执行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3.1 (一)负责监督各部门内部考核的公平公正真实性; ,, (二)负责指标数据的信息采集; KPI (三)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体系提出改进与完善建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做好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 3.2 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