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写拟办意见和批办意见
拟写拟办意见和批办意见 (1)针对行文的不同情况拟写拟办意见和批办意见: 拟办意见:a.对于上级机关主送本单位,并需贯彻落实、办理回复、传阅周知的公文,需要由本单位领导做出批示的,应当提
拟写拟办意见和批办意见 (1)针对行文的不同情况拟写拟办意见和批办意见: 拟办意见:a.对于上级机关主送本单位,并需贯彻落实、办 理回复、传阅周知的公文,需要由本单位领导做出批示的,应当 提出批送批办人或承办单位的具体意见:阅件可写“拟请××× 局长阅”或“拟请××、××、××等(领导人姓名或部门)传 阅”;办件可写“建议……请××(领导人)批示”或主动提出初 步处理意见,如“拟……请××(领导人)阅示”。对于一般办件, 通常仅示“请××阅处”、“请××办理”。 b.对下级机关或平行、不相隶属单位需要予以批转、转发或 回复的来文,要指定业务对口部门承办,必要时应明确承办时限。 对于批准或给予肯定答复的请示性公文,可区别情况写“拟同意, 请××(领导人)批示”,“此件较好(在……有价值),建议批 转,请××(领导人)阅示”等等;反之则可写“此文不符合 ×××公文精神,不宜批准(建议缓议)”,“此件……提法不妥, 应重作研究(调查)补充……材料后再报”等。报告类阅卷一般 不需要提出具体拟办意见,仅是程序性处理意见,如“交×××、 ×××(领导人)、××部门……传阅”。c.对需要两个或多个部 门会办的公文,应指定牵头或主办单位,以免互相推诿,如“请 第1页 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