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合理用药监测专项方案关键技术部分

相关印发《全国合理用药监测方案(技术部分)》和监测点医院名单通知卫办医政发〔〕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

相关印发《全国合理用药监测方案(技术部分)》和监测点医院名单通知 卫办医政发〔〕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 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武警 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统一、规范药品使用管理机制,推进 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 生部联合印发了《相关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通知》(卫办医政发〔〕13号, 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组织制订了全国合理用药 监测方案(技术部分),并确定了第一批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监测点医院名单。 现将全国合理用药监测方案(技术部分)(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和第一 批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监测点医院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通知》和《方案》要求,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监测点医院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卫生部医政司联络人:马旭东 电话: 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10004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络人:董云龙 电话: 传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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