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方案-“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
“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为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校长队伍,树立教书育人楷模。鼓励校长创新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通过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__县中长期
“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校长队伍,树立教书育人楷模。鼓 励校长创新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通过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全面提高学 校综合实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__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 见》和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名校长”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名校长”评选领 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名校长”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严 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通过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实行总量控制,动 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届,连续三届被评为县名校长的,可终生享受名校长待 遇。调离校长岗位的,即时停发奖励津贴。 1.校长本人向县教体局提交参评书面申请。县教体局依照评选条件对 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同时成立考核组,到推荐对象所在学校,采取座谈、 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听课评课等形式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查,并写出考察 评鉴意见。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等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并在局内公示栏和网 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上报至县评选领导小组。 2.县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进行核查,将符合条件 的人选名单提交县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时将所初步确定的名单向县纪委 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 计生委、县信访局等部门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是人大代表或政协代表的,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