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度
精神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精神病防治工作,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权益,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第三条 精神病
精神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病防治工作,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权 益,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精神病防治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治疗、全员参 与、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精神病防治工作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相 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精神病患者基本权益保障 第六条精神病患者有权获得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第七条精神病患者有权接受尊重个人隐私和信息保密的保 护。 第八条精神病患者有权得到公正、平等、诚信、文明对待。 第九条精神病患者有权修复名誉、消除歧视。 第十条精神病患者有权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社会支持。 第三章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精神病防治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精神病防治工 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