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本
- -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