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
v1.0 可编辑可修改妇科门诊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一、 转诊制度医院因限于人员资质、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或医务科报请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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