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教育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考核办法
盐都区教育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考核办法(试行)为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一步加强教育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建设,助力改薄攻坚,严控两极分化,促进全区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考核办法:
盐都区教育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考核办法 (试行) 为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一步加强教育 集团和教学发展共同体建设,助力改薄攻坚,严控两极分化,促 进全区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过程管理(50分) (一)教育集团牵头校 盐城市第一初中教育集团和盐城市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分别由 盐城市毓龙路实验学校和盐城市第二小学牵头组织,充分发挥示 范辐射作用。 1.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对全区“让学引思”公开教学和集体 备课展示活动。(10分) 2.每学年举办1次素质教育开放日活动。(10分) 3.每学期组织1次新教育实验或大阅读展示活动。(10分) 4.每学期组织1次集团内学生体艺文化活动。(10分) 5.主动积极融入区局组织的教育督导或教学视导中,安排管 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参与对成员学校督导、视导。(10分) (二)教学发展共同体 1. 领衔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正常性到成员校进行教学调研指 导,每月不少于3天,发现问题及时交流,落实整改措施,督查 整改到位。(4分) 2.大力实施青蓝工程,领衔学校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 以上称号)至少与成员校一名教师结对互助,成员校教师分批进 行跟岗学习。(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