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防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联系 1、每月5日前,各部门要填绘好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质及水文地质交换图,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矿各有关领导、科室和地测处一份。 2、每月5日前,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
防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联系 1、每月5日前,各部门要填绘好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质及水文地质 交换图,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矿各有关领导、科室和地测处一 份。 2、每月5日前,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重点预报要 附专门图纸),井巷贯通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局地测 处、生产区队、安全科、调度室及矿有关领导各一份。 3、井下地质及水文地质钻探,每月25日前地测科应向矿上提出计 划,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三 天发送到矿有关领导、区队和施工单位。 4、根据“矿井地质规程”和“煤矿地测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矿上 及有关单位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和“三书”,必须事先按规定时间要 求向地测科提交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零星地测资料,可事先 和地测科联系共同商定提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