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审批事项办理制度
审批事项办理制度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指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 (二)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
审批事项办理制度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指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 (二)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 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窗口工作人员必 须一次性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 (一)特殊事项指涉及1至2个主管部门,需经审核或现场 踏勘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中心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申请后,应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 出具《××单位窗口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 相应的工作时限;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出具《××单 位窗口补办件通知书》,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工作 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承诺事项向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4、主管部门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踏勘,在承诺 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