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劳动模范评选表彰若干意见
劳动模范评选表彰若干意见 自年以来,全区各级党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转方
劳动模范评选表彰若干意见 自年以来,全区各级党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 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转 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 献,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批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勇 于创新、贡献突出的先模人物。为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 建设实力雄厚、文化发达、特色鲜明、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新建功 立业,依据《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 区总工会受区政府委托在全区开展评选表彰区劳动模范活动,特 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近年来,在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城市建 设管理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业、商贸、建设、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政法、党政群机关等各行各业 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个体劳动者、 民营企业家、私营业主、三资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等。 (二)名额。按照我区职工人数,确定本次评选表彰总计30 人。 (三)评选表彰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兼顾各行 各业、从业人数比例和行业实际贡献相结合。一线职工所占比例 第1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