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 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 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 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 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制定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一、婚前保健服务内容 婚前保健服务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 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一)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 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 1 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如需做检查, 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除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 整性进行描述。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