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法第31条
道路平安法第31条 道路平安法第31条 第三十一条 【不得非法占道】未经答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条文注释 非交通活动主要是指在道路上从事打场、晒粮、放牧、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道路安全法第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