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内旅游合同使用说明
四川省国内旅游合同使用说明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旅游者(以下简称甲方)和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四川省国内旅游合同使用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旅游者(以下简称甲 方)和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国内旅游 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四川省,乙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具备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质。 第二章合同主体 第三条甲方为旅游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 款参加旅游活动。 第四条乙方为旅行社,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本 合同约定的条款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三章旅游服务内容 第五条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内容包括: 1. 行程安排:具体旅游行程、景点、交通工具、住宿等; 2. 导游服务:提供具备导游资格的导游人员,为甲方提供讲解、咨询等 服务; 3. 交通服务:提供旅游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确保甲方安全、舒适地 完成旅游行程; 4. 住宿服务: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酒店、民宿等住宿设施; 5. 餐饮服务: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服务; 6. 保险服务: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7. 其他服务:如行李托运、景点门票、活动安排等。 第四章合同价格及支付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括: 1. 旅游费:包括行程安排、导游服务、交通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 务、保险服务等费用; 2. 附加费用:包括景点门票、活动安排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