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问责制度
员工学校创建平安校园问责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办学理念,以++++、+++公司提出的安全工作指导意见为宗旨,以安全质量标准为主
员工学校创建平安校园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办学理念,以++++、+++公司提出的安全工作指导意见为宗旨, 以安全质量标准为主线,以学生管理和主要部位为重点,夯实管理基础, 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重点防范,为实现年度平安校园,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安全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属的政教处、总务科、保卫科、饮食 中心、学生公寓、招待所、实习工厂、职业技术培训部、实训中心、行政 办负责人和副职以及其他科室的负责人和副职、全日制班主任、非全日制 班主任、专职司机、实习工厂的工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问责(以下简称问责),是指 参与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科室负责人对本校园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 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贻误校园安全工作,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 校园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科室及其负责人 采取问责措施。 第四条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在++学校内部规范问责程序,强化责任管 理。通过问责充分调动各科室的积极性,抓住安全隐患来控制校园安全过 程,最终达到创建平安校园的目的。 第五条创建平安校园问责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 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人、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 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