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 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 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 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CEO 三、职责:本公司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四、程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0 、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 30 人以上(含人)的; 2 、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 成严重后果的; 3 、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报告程序: 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及时上 CEOCEO1 报,应在小时内向当地食品技术监督局报告,同事向相 关食品安全部门报告; 2 、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 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1 ()初次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