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考研《法律基础》题型版笔记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一、名词解释1、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以权利和义务为具体内容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实体法:指规定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一、名词解释 1、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 意志并以权利和义务为具体内容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2、实体法:指规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的总称,如行政法、 民法、刑法等。 3、程序法:指规定实现实体法的方式、途径与过程的法律,即确定实体法的实现 方式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4、特别法:指在特定地域和特定时间针对特定的人与事而发生效力的法。 5、法的历史类型:指按照法律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 同对人类全部法律所做的分类。 6、根本法:是指宪法,它规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 与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它是调整国家公共权利与公民权利关系的 具有最高法律地位与效力的法。 二、简答题 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论述。P15 ——所谓法,是指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的由 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对此,能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⑴法是统治阶级利益与意志的记载与表达。 ⑵法是由国家加以组织与实施的力量。 ⑶法是由特定社会的经济条件决定与制约的一种规范。 ⑷法是规范与价值的统一体。 2、如何理解法的含义与特征?P17 ——法是受制于外界客观条件的主观意志的反映,是行为规范与价值取向的统 一,其基本的内涵与特质表现为四个方面: ⑴社会规范性(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⑵国家意志性(从法的创制看,法是由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从法 的效力看,法必须是以国家名义颁布才能生效,且效力及于国家整体,具有普遍 的约束力。) ⑶权利义务性(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其价值就在于为社会创设权利、 设定义务从而使人们的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良性 循环。) ⑷国家强制性(法的实施必须靠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 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 意志并以权利和义务为具体内容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3、马克思主义是怎样揭示法的本质的?P22 ——法的本质能够从如下两大方面加以理解: ⑴法使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这是法的第一级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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