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修订版
黑龙江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特别提示《黑龙江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自2007年7月1日起推行使用。 申请办理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须提交本文本,并在打印后填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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