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
《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