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4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

4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监督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 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提出,遇有重大 问题和突发事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 人员列席会议,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二、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 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 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 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 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 司),议事监督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 务,同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三、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监督委员会应召开专题会议, 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一年度社区发展规 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委 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第1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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