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渔业增殖保护费征收制度
市渔业增殖保护费征收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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