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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