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为理由提出管辖异议案[★][修改版]
第一篇: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为理由提出管辖异议案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为理由提出管辖异议案 「案情」 原告:陆伯权,住浙江省慈溪市宗汉镇上洋山路村。 被告:陈芳君,暂住杭州市机场路闸弄口新村28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为理由提出管辖异议案[★][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