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住户(业主)的切身利益,确保住宅区的设施、结构的完整特制定如下规定:住户(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前,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填写装修申请登记表,经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凡装修的住户(业主)
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住户(业主)的切身利益,确保住宅区的设施、结构的 完整特制定如下规定: 1、 住户(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前,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填写装修 申请登记表,经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 2、 凡装修的住户(业主)必须到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1000元 (人民币)并领取装修许可证。 3、 需向管理处提供的装修资料有: ① 室内装修平面图、室内水电线路图 ② 装修施工队名称、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确定 留宿人员) 4、 未在管理处领取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管理处有权责令 其停工。 5、 装修期间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变用途,不得拆改屋内梁、 柱、楼板等主体结构,不得影响和破坏公共设施。如不按规定,管理 处有权处罚。 6、 装修时间应在不影响其他住户(业主)休息时进行,夜间严 禁施工。 上午下午 夏天:7:00—12:0014:00—18:00 冬天:8:00—12:0013:00—17:00

